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它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整合的产物。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
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利用企业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创造性建设与应用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推动信息化条件下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等实验教学方法改革。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
建设学校统一的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满足多学科专业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要。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建设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相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
制定并有效实施保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对象为已建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校级虚拟仿真中心(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见附件1)
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 材料要求 MP4 格式,尺寸为 1280×720,容量不超过 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 10 分钟。
3. 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等,以及其他必须的支撑材料。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2021 年 1 月 3日以前,各单位务必将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视频材料(U 盘形式)报送教学处实验实践科,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文件指定邮箱。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13990101206(V网65030)
电子邮箱:sjk22033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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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2020年12月22日